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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7月14日公告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新冠肺炎)疫情,調整本市校園防疫應變措施一案作者 : 輔導主任 發佈日期 : 2022-07-15一、依據111年7月14日臺北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350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本局滾動式調整相關防疫應變措施如下: (一)校外教學(畢業旅行、隔宿露營): 1、國小:至7月31日止,維持開放辦理本市境內校外教學,其餘地區仍暫緩辦理;自111年8月1日起開放辦理跨縣市校外教學,並加強防疫措施,學生須完成2劑疫苗接種或提供2日內陰性快篩證明。 2、國高中職:維持開放辦理跨縣市校外教學,學生須完成3劑疫苗接種或提供2日內陰性快篩證明。 (二)校園場地開放: 1、111年7月18日起至7月31日止,各級學校室內外場地全面開放。 2、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1)除飲水以外,禁止飲食。 (2)器材自備,不共用。 (3)租借單位需提送防疫計畫(詳附件,由租借學校逕予審核,免報局),並於活動後完成清消作業。 (三)暑期泳訓班,請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6月20日北市教體字第1113060989號函續辦,自111年8月1日起恢復辦理,並請遵守相關防疫措施: 1、落實體溫量測。 2、參加泳訓班之國高中學生及成人須完成3劑疫苗接種,國小學生完成2劑疫苗接種,若無則請提供2日內快篩陰性證明。 3、工作人員、教練、救生員或學員有確診病例,當期課程即停辦。 三、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業務單位承辦人: (一)校外教學(畢業旅行、隔宿露營): 1、國高中職:1999分機6363。 2、國小:1999分機6380。 (二)校園場地開放:1999分機6391。 (三)暑期泳訓班:1999分機6391。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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