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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4月25日公告「臺北市國民小學應暫停或減少跨班活動規劃指引」

作者 : 輔導主任 發佈日期 : 2022-04-26
說明:
一、依本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303次會議裁示事項辦理。
二、為因應防疫疫調作業,減少疫情傳播風險,以達防疫減災之成效,國小學校應暫停或減少跨班性活動,提供教師、學生及家長活動規劃指引,供學校辦理參考,特訂定本指引。其說明如下:
(一)教師活動
1、教師晨會、學年教師會議、社群備課及各大會議等,請以線上辦理為優先。
2、校內教師研習除實作課程必要採取實體研習外,其餘講授式為主之研習課程,應以線上辦理為優先。
3、群組研習或教師相關增能活動採以線上研習或共備方式為主,若屬實作性研習仍可實體辦理,但應盡量維持社交距離並固定座位等方式安排研習座位。
4、教師在校課後活動,如體育類活動,應配戴口罩並保持社交距離,若無法配合,必要時應暫停活動。
(二)學生活動
1、正式課程內原屬跨班性課程安排者可維持辦理(如:特教資源班、資優班、補救教學、分組教學等)。
2、全校性或學年性的集會活動,應優先調整利用線上或班級轉播等方式進行。
3、課後照顧班、課後社團、校隊訓練(如:球隊、合唱團等)在配戴口罩安排原則下得繼續辦理,惟因應疫調作業需要(確診者九宮格匡列),請安排固定座位進行,並留存學生座位表備用。
4、屬於動態性社團或體育課程,請儘量維持社交距離進行課程安排,並以配戴口罩方式進行,並儘量以固定分組或分隊方式進行,相關器材於轉換使用前應先消毒。
5、跨班性體育競賽或班群活動(如:教育宣導、節慶慶祝活動)等,除涉及校內選拔代表市賽等必要性活動外,其餘一般性的跨班活動暫停辦理。
6、考量疫情影響因素,游泳課仍暫緩實施。
7、校內各項學生競賽,如有現場集合之必要,應採固定座位並保持社交距離方式進行,其比賽前後應加強防疫作為。
8、學生應於下課時間結束前,加強手部清潔及消毒習慣。
(三)家長活動
1、維持家長不入校之原則,除學校指定防疫工作等特定工外,志工安排應以完整施打三劑者為優先。
2、學校家長會(含志工團)的親職講座或交流活動,若非屬急迫必要性,可調整為線上或延期辦理。
3、校內相關親子活動,若非必要親職輔導之範疇,應調整活動舉辦方式,避免集合辦理。
(四)本指引將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規範、臺北市政府相關防疫措施、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總指引,進行滾動式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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