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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北市113年度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資格 班開班

作者 : 資料組長 發佈日期 : 2024-03-26
轉知「臺北市113年度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資格 班開班
一、依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3條第1 項3款規定,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需參加中央主管 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新住民語文教學支 援工作人員研習並經認證,取得合格證書。
二、本案研習日期:4/20日(六)、4/27日(六)、5/ 4日(六)、5/11日(六)、5/25日(六)辦理, 合計36節課。
三、上課地點:Google Meet線上課程。
四、報名資格:年滿二十歲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新住民及其子女。 (二)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之外籍學生。(三)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東南亞語系(所)學生(含畢 業生)。 (四)擁有教師證及新住民語文國內外官方認證之證書或符合 其他認定標準。
五、語言別:越南語、印尼語及泰國語。
六、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4月7日止(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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