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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制學生校園霸凌專區
校園霸凌事件應對指南(家長篇)〈----按此閱讀
◎體罰:根據教師法施行細則第 8 條第 1 項規定,教師法所稱體罰,指教師於教育過程中,基於處罰之目的,親自、責令學生自己或責令第三者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力,或責令學生採取特定身體動作,使學生身體客觀上受到痛苦或身心受到侵害之行為。 ◎不當管教:根據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 4 點第 2 款規 定,管教指教師基於輔導與管教學生之目的,對學生須強化或導正之行為, 所實施之各種有利或不利之集體或個別處置。又,上開注意事項第 10 點至 第 14 點所臚列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之目的、原則、應審酌之情狀與基本考量,未符合上開規定之教師管教行為,經判定有客觀事實者,當即為不當管教。 ◎違法處罰:根據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附表一,違法處罰之類型第一類為教師親自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力之體罰。第二類為教師責令學生自己或第三者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力之體罰。第三類為責令學生採取特定身體動作之體罰。第四類則為體罰以外之違法處罰。上開四種類型僅屬舉例說明之性質,其未列入之情形,符合法定要件(基於處罰之目的、使學生身體客觀上受到痛苦或身心受到侵害等要件)者,仍為違法處罰。
防制校園霸凌,你可以這樣做
1.主動向老師及家長反應,學校會幫助你解決
2.寫信投遞到學務處門口的反霸凌信箱
3.北投國小投訴電話:28912052分機121或128
4.在校園生活問卷中提出
5.撥打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線0800-200-885
6.跟好朋友、好同學說
為加強防制校園霸凌概念,遭受或知悉欺凌行為應勇於拒絕並主動反映,可利用五大通報管道。 (一)周圍的師長朋友(導師、家長、好同學或好朋友)。 (二)學校申訴電話28912052/121、128或投訴信箱t10413@gm.ptes.tp.edu.tw。 (三)本局防制校園霸凌專線:02-27208889/1999轉6444或投 訴信箱:bp1@mail.taipei.gov.tw。 (四)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線:0800-200-885。 (五)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留言板:https://bully.moe. edu.tw/mes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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