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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8月11日本市市立中小學運動場地、游泳池及 委外營運場館(含游泳池)自110年8月12日起開放

作者 : 輔導主任 發佈日期 : 2021-08-12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110年8月10日臺北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小組第99次應變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市市立中小學運動場地、游泳池及委外營運場館(含游泳池)自110年8月12日起開放,相關指引如下:
(一)學校運動場地、游泳池
1、自8月12日起學校運動場館及游泳池提供運動選手返校訓練,採10人以下小班制,惟暫不開放租借。
2、8月17日起戶外單一場地容留人數以100人為限,開放戶外運動場地網球場、羽球場雙打。
3、相關防疫措施請參閱學校運動場地開放2.0指引(附件1)。
(二)學校委外營運場館(含游泳池)
1、學校委外營運場館開放場域包括羽球場、桌球室、健身中心及游泳池等,不開放場館附屬設施及非運動空間。
2、教練於首次訓練前,須附3天內快篩或PCR陰性證明並每7天定期篩檢1次。
3、委外營運場館業者應提報防疫計畫及檢核表(含健康調查表),先報送委外學校核准後辦理。
4、相關防疫措施指引請參閱學校委外OT場館及游泳池開放指引(附件2)。
三、學校運動場地、游泳池及委外營運場館(含游泳池)開放範圍將因應疫情發展、中央及本市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作滾動式調整,相關防疫資訊請參考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首頁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專區」(網址:https://www.doe.gov.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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