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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7月26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新冠肺炎)疫情逐步解封,自110年7月27日起開放本市市立各級學校運動代表隊選手返校訓練

作者 : 輔導主任 發佈日期 : 2021-07-27
說明:
一、依臺北市政府110年7月23日臺北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193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市開放市立各級學校運動代表隊選手返校訓練指引如下:
(一)返校訓練前防疫整備
1、學校應於運動選手返校訓練前召開防疫小組會議,擬定訓練防疫計畫,包括:研議訓練防疫措施、分流訓練機制與場館設備消毒等事宜。
2、確認返校訓練各選手、訓練教師、運動教練及防護員等人員近2週內未曾前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之二級以上流行地區。
3、訓練教師、運動教練及防護員等人員於首次訓練前如未施打疫苗或疫苗接種未達14天者,須檢附3天內快篩或PCR陰性證明,且每3至7天需定期快篩,篩檢所需費用由學校相關經費支應。
4、取得家長同意運動選手返校訓練之書面文件,並繕造返校訓練人員名冊,禁止跨校訓練。
(二)返校訓練防疫措施
1、進入校園及訓練場館應落實QR Code實聯制並造冊紀錄教練、選手每日體溫狀況,出入口動線管制,進出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如有發燒症狀或身體不適之人員禁止進入。
2、分時段分區返校訓練,避免交錯,且每名選手訓練時間不超過3小時,另各時段室內10人、室外20人為上限,不開放住宿及用餐。
3、訓練期間需全程佩戴口罩,教練訓練以示範指導取代觸碰,選手禁止身體接觸,亦不得從事近距離之運動按摩或接觸性之輔助伸展等課程。
4、訓練場地及器材使用前後均須充分清消,個人器材設備,如:球拍、手套、腰帶、護具、瑜珈墊等,不得互相借用。
三、學校規劃訓練活動仍須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及工作守則」辦理。
四、學生返校訓練等事宜將隨時因應疫情發展、中央及本市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作滾動式調整,相關防疫資訊請參考本局網站首頁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專
區」(網址:https://www.doe.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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