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徵課:115年暑期社團
一、辦理依據:臺北市國民小學課外社團作業要點
二、上課日期:115年7月6日(一)~7月31日(五),共計20天
三、上課時間:週一至週五,每天上午
(A時段)08:40-10:10、(B時段)10:30-12:00
四、課外社團授課師資條件:
【請務必符合【臺北市國民小學課外社團作業要點】內師資資格規定。 若發現實際授課老師未符合資格,本校不予聘任,並排除開課資格】
(一)具有專長之合格教師。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者。
(三)直轄市、縣(市)級以上公開鑑定或競賽前三名,或參加中央、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辦之相關才藝公開表演、展示。
(四)曾獲選為直轄市或縣(市)級以上相關才藝之代表隊一年以上資歷者。
外聘之體育類社團指導教師未具合格教師資格者,由學校就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依序遴聘:
(一)持有全國性體育團體核發之有效教練證。
(二)具體育(運動)相關科系學經歷或直轄市或縣(市)級以上公開辦理之能力檢定、競賽證明,或曾獲選為直轄市或縣(市)級以上相關體育之代表隊一年以上資歷者。
第一項及第二項各款資格及條件,以經政府機關合法立案之學校、學術機構及政府機關所頒發之證書、證照或相關證明文件為限。
未具備前項學經歷而有特殊專長或才藝者,應報本局核准後聘任之。
學校外聘社團指導教師前及聘用期間,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外聘運動教練進(運)用及不適任通報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辦理查詢及查閱。
外聘社團指導教師應遵守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及學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等相關規定,如有違反者,學校應依各該法規之規定處理;學校並應為必要之措施,避免家長個別聘用。
五、徵課期限:即日起至4月19日(日)截止
(一)注意:請之前已申請過資料的老師,務必先清除手機內的舊資料暫存檔,再下載這次的資料,以免檔案混淆;或請以桌上型電腦下載檔案進行開課資料申請。
(本次徵求兩個課程,請開課老師務必將檔案標示清楚)
(二)暑假社團,僅招收本學期在校生1~5年級。請老師特別注意授課年級標示。
(三)符合資格、有意願開課的老師或社團,請務必先行詳閱附件「開課SOP說明文」後,依照說明於115年4月19日(日)前完成開課資料之填寫與寄送。
北投國小竭誠歡迎有意願在本校課後社團開課之老師、社團踴躍填寫,
豐富本校學生暑假期間的學習!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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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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