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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北投區北投國民小學

校園公告

轉知「臺北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計畫」1份

{{ $t('FEZ002') }} 輔導室|

一、旨揭計畫鑑定內容說明如下 

(一)鑑定類別:音樂、美術及舞蹈,共3類。 

(二)鑑定對象:114學年度設籍且就讀臺北市國民小學6年 級、國民中學7年級學生。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115年3月9日(星期一)至3月13日 (星期五),於本市國中小藝才班鑑定報名系統 (https://tparttalent.tp.edu.tw)報名。 

(四)鑑定基準 

1、競賽表現優異: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 國際性或全國性各該類別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個人 組前三等獎項。

2、性向測驗優異:藝術性向測驗得分在平均數正二個標 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3、專長領域能力評量優異:術科測驗優異基準由臺北市 國中藝才資優鑑定工作小組訂定。 

(五)鑑定方式:依「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之相關 規定,採多元、多階段評量,分「書面審查方式」及 「測驗方式」辦理。 

(六)安置與輔導內容 

1、安置方式:採「特殊教育方案」辦理,安置於原學區 學校就讀普通班,由學校及家長研訂資優學生「個別 輔導計畫」,後續由學校擬具特殊教育方案申請書及 實施計畫。 

2、輔導內容:以提供諮詢服務為主,另視各校資源得提 供部分時間充實課程之教學輔導服務。 

二、已報考本市同類別藝術才能班聯合招生鑑定經錄取且經藝 才資優鑑定通過者,其安置方式應就同類別「藝術才能班」或「特殊教育方案」擇一辦理,不得重複(即鑑定為 美術資優者,若選擇就讀藝術才能美術班,則不得再申請 特殊教育方案;若選擇特殊教育方案,不得就讀藝術才能 美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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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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