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5月2日北市教體字第1113048209號函續辦。
二、本次修訂「確診個案之密切接觸者」,匡列原則如下:
(一)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確診個案之同班同學(含導師)。
(二)國小課後照顧班座位9宮格同學。
(三)老師/科任辦公室座位9宮格同事。
(四)補習班、安親班未戴口罩15分鐘以上座位9宮格同學。
三、以確診者有症狀日或採檢PCR確診日(無症狀者)前2天匡列密切接觸者。
四、有關防疫各項規範本局將因應指揮中心措施滾動式修正,請各校配合;另請協助宣導師生配合必要之隔離及自主防疫措施,遵守相關規範,共同維護社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