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1月11日以衛授疾字第 1110200025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作者 : 衛生組長 發佈日期 : 2022-02-07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1月11日以衛授疾字第 1110200025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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