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須定期住院接受化療或復健學童因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二級警戒期間,無法以住院方式接受治療,學生團體保險改採門診實施理賠專案一案
作者 : 衛生組長 發佈日期 : 2021-12-22
轉知須定期住院接受化療或復健學童因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二級警戒期間,無法以住院方式接受治療,學生團體保險改採門診實施理賠專案一案。
17741589_1103113435.pdf
99.26KByte
下載附件
瀏覽數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將使得「列印」按鈕無法使用。請 直接使用瀏覽器列印功能進行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