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交通部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禁止飲食之場域,並自110年5月15日生效。
作者 : 衛生組長-曾莉雯 發佈日期 : 2021-05-26
轉知交通部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民眾於高鐵、臺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域除外)、航空器(國際及兩岸航班除外)等運具內,或郵局營業區域內禁止飲食,並自110年5月15日生效。
瀏覽數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將使得「列印」按鈕無法使用。請 直接使用瀏覽器列印功能進行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