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9月7日有關110年度COVID-19疫苗校園接種相關事宜,詳如說明。

作者 : 輔導主任 發佈日期 : 2021-09-10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14129號函辦理(110年9月6日收文)。
二、指揮中心現階段提供學生接種之COVID-19疫苗廠牌為BioNTech,應接種劑次為兩劑,接種間隔至少28天,並採自願性質,兩劑皆需經由家長同意後執行接種。
三、旨揭學生採「校園集中接種COVID-19疫苗模式」,包括110 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年齡滿12歲之國中、高中、高職及五專一至三年級學〔含17歲(含)以下專四及專五生〕、外僑學校學生、自學學生等,相關作業說明如下:
(一)請貴校自行印製並協助分發「BioNTech(BNT162b2)COVID-19疫苗學生接種須知及評估暨意願書」(如附件1),對象包含中離/中輟、自學學生、非學機構及非學團體之學生,經家長簽回於110年9月13日前彙整統計意願人數,於110年9月16日前提供本府衛生局 「COVID-19疫苗校園接種作業學生具接種意願名冊」 (如附件2),俾利安排110年9月22日起之接種作業。
(二)請各校協助衛生局及配合醫療院所設置友善學生之接種環境、建立因應學生可能發生之暈針及立即性過敏反應之應變機制,並運用各項資源進行宣導,積極協助學生接種作業之執行。
四、持接種通知自行至指定合約醫療院所預約接種之學生,包括110年9月1日前滿12歲之國小學生、未於校園集中接種日程接種疫苗之學生及境外臺校學生、未具學籍自學生,請學校或教育單位依調查之接種意願發送「COVID-19疫苗學生接種後注意事項及接種通知單」(如附件3),由家長自行帶學生至衛生局安排之「合約醫療院所預約接種」,並
提供轄區單位接種名冊(如附件2)。
五、具本國籍無本國學籍之滿12歲至17歲(含)者,依指揮中心宣布時程至「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台」進行意願登記,符合預約資格者或收到簡訊提醒即可預約接種。
六、另請貴校配合衛生局辦理下列事宜:
(一)請依照「COVID-19 疫苗校園集中接種作業程序及工作指引」,妥善規劃校園集中接種相關緊急應變機制(如暈針及可能發生立即性過敏反應等)與疫苗接種後可能產生副作用之衛教注意事項及各項因應措施。
(二)本次COVID-19疫苗校園接種作業為首次針對滿12歲以上之青少年族群,將由本府衛生局協調與媒合醫療院所提供接種服務,請學校協同醫療團隊針對接種場地、動線
(維持良好社交距離)及緊急後送機制提出規劃,以利校園集中接種順利進行。
(三)請貴校應避免於接種疫苗當日及接種後14日內安排劇烈活動(含體育課、體育班及運動代表隊訓練等活動),並指導學生勿空腹接種,如學生於接種疫苗後有身體不適之症狀,得請3日疫苗假(含接種當日),學校從寬認定個案情形,予以准假,且不納入學生個人出缺席紀錄,亦不因此扣減其學業成績評量。
(四)另提醒本疫苗不得與其他疫苗同時接種,目前建議與流感疫苗的接種間隔建議至少7天,與其他疫苗的接種間隔至少14天。
七、檢送評估暨意願書、意願名冊、接種通知單及相關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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