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527轉知本市各級學校暨幼兒園(所)規劃校外教學(含畢業旅行)及戶外教育等活動,須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相關指引辦理。

作者 : 輔導主任 發佈日期 : 2020-06-0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5月2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60700號函辦理。
二、因應疫情趨緩,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5月8日及5月13日發布之「防疫新生活運動」新聞稿,學校可適時辦理室內外集會、校外教學及戶外教育等活動,惟辦理時應維持社交距離、配戴口罩。
三、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含畢業旅行)與戶外教育等活動時,請留意景點與住宿地點規劃,做好防疫措施,並確實遵守下列「防疫新生活運動」指引。
(一)參與者須保持社交距離,保持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無法維持社交距離時,應戴口罩;或可運用隔板將座位隔開,或採取梅花座維持適當的安全距離。
(二)參與者出入各類場所,無論室內室外,皆要量體溫,並須隨時保持手部清潔,也應於入口及場所內提供乾(濕)洗手用品或設備。
(三)活動應採取實名制,確實執行人流管制及環境之清潔消毒。
(四)發燒或有呼吸道症狀者,應儘速就醫後在家休息,避免參加活動。
(五)參訪及住宿地點應選擇消防安全檢查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合格者。
(六)有關活動交通、住宿及地點規劃,相關防疫措施,請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社交距離注意事項」、「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
指引:大眾運輸」、「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及其最新發布相關規定辦理。
四、因應未來疫情可能發展變化,後續辦理相關活動仍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指示配合辦理。
五、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各學層業管科聯絡窗口:
(一)國小教育科:分機6370。
(二)中等教育科:分機6363。
(三)學前教育科:分機6381、6382。
(四)特殊教育科:分機3154、6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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