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ent

數據載入中...

110年10月18日公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修訂「臺北市110學年度學生藝術競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防護措施注意事項」及「防護措施注意事項Q&A」各1份

作者 : 輔導主任 發佈日期 : 2021-10-19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0月13日北市教特字1103094116號函續辦。
二、本案修訂個人賽及團體賽陪同人員相關規定如下:
(一)新增「外校人員入校規定依臺北市校園防疫規定辦理」。
(二)修改個人賽陪同人員人數:本市表演類藝術競賽個人組含舞蹈及音樂類,原僅限伴奏人員陪同入場,考量參賽者及家長需求,比照去年(109學年度)調整為音樂類個
人賽得至多3名陪同人員(含伴奏人員)入場;舞蹈類另案依舞蹈比賽參賽者注意事項辦理。
(三)團體賽:維持原規定陪同人員以25人為上限,如需超過25人,請於賽前3日(不含比賽當天,不含假日)申請。
1、超過25人之申請程序:請於比賽3日前(不含比賽當日及假日)行文總召學校(例如:音樂比賽為仁愛國中)並副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2、指揮人員相關規定:指揮人員得不列入25人人數限制,惟應登錄於「參賽團體陪同人員健康狀況聲明切結名冊」內,並於切結名冊中註記指揮身份。
3、攝錄影人員人數限制:每校至多2名。
三、以上訊息均公告於本市五項藝術比賽官網(https://www.tpcityart.tp.edu.tw/Home/NewContent/264);並將隨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臺北市政府及臺北市政教育局最新防疫規定滾動修正。
瀏覽數